关于评审2024-2025学年研究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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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审2024-2025学年研究生新生

“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研究生新生班级(硕、博)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助学贷款。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学院研究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57人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根据新修订的《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2)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阳光成长计划”要落实“量身定做、套餐配比”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受自然灾害影响较重的地区学生、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等,做到物质关怀与精神关爱并举。

4.各学院应做好资助材料归档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阳光成长计划”评审等材料进行分类建档存档,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五、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及学院逐级审核(9月23日至10月11日)

1.学生自主申请:

学生进入学校主页-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基本信息,对本人基础信息进行确认(已提前通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完成信息确认后,学生自愿向学院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附件1、附件2、附件6.其中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还应按要求准备材料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需要贷款的同学建议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更方便快捷

2.班级审核和学院认定

辅导员根据班级申请同学的材料,依次约谈每位申请者后,组织班助、班干部、普通同学等共计5人及以上(奇数)成立本班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小组,结合辅导员谈话情况及入学以来的综合表现情况,对本班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及公示。公示期间通知学生网上申请,申请步骤:华侨大学官网——信息门户——阳光计划,进行如实填报并提交。

3.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公示确定后的每位同学都应有):

每位同学的附件1、附件2、附件6,一人一份整档。

班级汇总表,辅导员、评审小组成员签字后按困难程度排序的《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5),以上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10月817:00之前报送至C4-301办公室刘彬老师处。

2)电子材料:班级统一汇总的附件5,电子版材料文件名备注“24XX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研究生”,10月817:00之前发送到jdxyjzdq@163.com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各学院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进行认定及公示。

 

第二阶段:学校进行网上名额设置及学院网上审核(10月14日至10月17日)

1.学校进行网上名额设置:

10月14日,学校进行网上“阳光计划”系统的名额设置。

2.学院网上审核:

10月15-10月17日,学院分别以年级辅导员、资助辅导员、院系权限登陆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进行逐级审核。

第三阶段:材料报送及学校审批(10月18日至10月21日)

10月18日前,各学院从系统中导出《“阳光成长计划”汇总表》、《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名单汇总表》(新贷)、《陈进强贷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本科生及研究生各一份,纸质签字盖章后与学生申请贷款材料一同报送两校区学生资助中心,以上汇总表及《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资助中心。10月21日前,学生资助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批。

第四阶段:资助落实(10月下旬)

1.贷款审批:学生资助中心、中国银行分别审批陈进强贷学金申请材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生源地贷款学生请忽略

2.勤工助学申请:本科新生勤工助学岗位已在《关于2024-2025学年勤工助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强调各单位自行预留,待本科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单公示后,岗位申请即刻开放,本科新生阳光计划成员可自主申请。

3.国家助学金发放: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从9月份开始发放,具体补发事项将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届时根据要求制作发放花名册。

六、其它说明

1.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住宿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4-2025学年的学费、住宿费。

2.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需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申请,已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

3.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4.学生资助相关数据均以“学工系统基础信息”中的数据为准,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学工系统基础信息”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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