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在后期对学位论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提炼、提升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预答辩,可以使研究生在专家的质询和指导下,更全面地总结论文工作,增强论文整体的逻辑性,使论文工作更加系统化;更准确地提炼论文的创新点等精华内容;更细致地完善论文工作的细节和撰写格式;进一步提升学位论文的质量和水平。
第二十八条 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在第六学期开学后的前4周内举行。申请我校各类硕士、博士学位的论文,均须按照本规定要求做好预答辩工作。
第二十九条 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根据研究生人数的实际情况,按照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或学术方向分组,分别组织预答辩。各组预答辩由5-7名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预答辩专家组,专家组设组长1人。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专家组成员须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专家组成员须具有正高职称。
第三十条 预答辩程序如下:
1.审阅材料: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对学位论文初稿以及开题报告、专家的开题论证意见、中期工作总结报告、中期检查的评价和建议等材料进行预审。
2.介绍论文情况:论文作者利用ppt在10-15分钟内重点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关键性结论进行介绍,导师对研究生的研究情况作全面介绍。
3.质疑并评价: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在10-15分钟内对学位论文初稿进行质疑,对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及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等做出评价并得出结论。
4.评分:预答辩小组须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对研究生的预答辩情况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
评分不低于80分:其论文经完善、定稿、导师审阅后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评分在70-80(不含80)分:需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评分低于70分:必须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导师审核后重新进行预答辩。
5.填写预答辩表格:由预答辩专家组填写预答辩表格(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
第三十一条 预答辩专家组须将预答辩表格上报培养单位,并由培养单位报送给研究生院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未经过预答辩或预答辩材料备案不完整的学位论文,将不得申请送审和答辩。
第三十三条 请各导师自行结合进行预答辩(学院建议可以按中期检查的分组情况进行),各小组于3月08日之前将1. 《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2. 《预答辩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按小组为单位交至C440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dyjs@hqu.edu.cn,并注明预答辩小组名称,逾期没有报送者将会影响自己毕业论文送审等情况,请各位重视。
我院
201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