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同学自主报名,院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综合考虑参评学生的学生活动、学习成绩和科研及发表文章情况等内容,确定查旭明等同学为我院2017-2018学年研究生校级奖学金候选人(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各位老师和同学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于10月28日前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
院办公室电话:6162595
我院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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