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华大研〔2017〕20号)、《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14〕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院组成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学生论文、专利情况、获奖情况、学生活动情况等相关内容,严格按照奖学金评选规定,确定国家奖学金人选。现将2017-2018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老师和同学如有疑义,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9日-10月13日
电话:05926162595
公示邮箱:jdyjs@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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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