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2014-11-11

 

 

我院关于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一.奖学金金额400/人,此次评定院级奖学金名额为7人。

二.评定条件:

1.热心社会公益,热诚为集体、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

2. 研三申请者须在2013.09.01-2014.08.31期间以华侨大学为署名单位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CN号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需附发表论文期刊的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复印件,录用通知须附录用通知复印件)或参加省级科创项目并获奖,获奖人员中排名前三名;研二当学年成绩为优良的课程数需占学习课程数的70%以上,且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

3. 社区表现累积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考评成果虽居楼幢后30%,但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4.学院会对申请同学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请要申报的同学请于2014.11.14下午15:00之前由班长将纸质版申请表交至C4404,电子版汇总表班长统一发送至jdyjs@hqu.edu.cn

附件2:华侨大学我院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doc

附件3-华侨大学我院研究生奖学金报送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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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11 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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