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6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查
1.导师个人申请:
3月21日-3月24日各位要申请招生资格的导师根据自己情况(备注:此次还未进行新增导师遴选的导师不用申请,等到学校通知导师遴选并且公示遴选情况结果时再根据是否具备导师资格来调整是否具备招生资格。)提交1. 《附件2-1:华侨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2:华侨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3:华侨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jdyjs@hqu.edu.cn)2.《培养单位符合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jdyjs@hqu.edu.cn)3.申请人应提供相应项目、论文、专利或获奖证书等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中项目合同书的首页,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一式一份。所有材料烦请送至C4404。请各位导师务必填写,否则学校不予以认定导师招生资格。
2.学院汇总:
3月25日-3月28日 学院汇总各个申请导师的信息。
3.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
3月29日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核申请导师招生资格情况
4.学院公示:
3月30日-4月2日,学院公示招生资格情况
5.材料上报:
4月3日,将学院汇总情况,导师个人申请材料上交研究生院。
附件:附件1-1:2016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办法_我院
附件2-1:华侨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2-2:华侨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2-3:华侨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3:培养单位符合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汇总表
附件4:华侨大学2016年博士生、2015年硕士生招生目录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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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