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专硕专业实践的通知
根据《华侨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文件规定,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在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之后在研二期间开展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没有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不少于一年)。请各位专硕自行联系导师及校外导师,进入企业进行专业实践,于2015年11月2日前将以下材料按要求提交:
1、《华侨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dyjs@hqu.edu.cn。
2、《华侨大学专业实践计划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C4404。
3、《华侨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三方协议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由实践单位和本人签字盖章后交至学院统一盖章。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第十八周之前上交个人《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内含每周的专业实践周记,《登记表》将作为实践成绩的依据。
专业实践文件.rar
我院
2015.10.21